公司商标获准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

2011-10-14440作者:东方铁塔

2011年10月10日,我公司注册商标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,有效期三年,自公告当日(即2011年10月10日)起计算。

详情请见http://www.sdaic.gov.cn/html/Show.asp?id=18756